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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公开信
发表日期:2019-04-23 17:08:22 阅读次数:
广大市民朋友们: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,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、民族兴衰、人民福祉,毒品一日不除,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。要坚持关口前移、预防为先,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,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。
毒品是人类公害、万恶之首,危害身心健康,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,诱发违法犯罪。据相关部门统计,全球有2.47亿人饱受“毒害”,每年有20万人因为它丢掉性命,1000万人因为它丧失劳动能力,它无情的侵蚀着我们健康的社会,吞噬着人们宝贵的生命,滋生着丑恶的犯罪,威胁和破坏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,给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,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
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,县委、县政府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,认真开展缉毒破案攻坚会战,扎实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“6.27”工程和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“8.31”工程,全县禁毒工作得到了市禁毒委的充分肯定。
2018年,双鸭山市被国家禁毒委确定为“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”创建市之一,集贤县被市禁毒委确定为迎检示范点。为全面强化我县禁毒工作,提升广大市民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,形成全县共建禁毒示范城市整体合力。县禁毒委向全县广大市民倡议:
一、认识毒品、远离毒品,努力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。
我们要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,主动加强对国家禁毒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学习,不断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拒毒、防毒的意识和能力;远离易涉毒娱乐场所,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,筑牢终身抵御毒品的思想防线。
二、积极参与,禁绝毒品,当好禁毒“宣传员”和“监督员”。
积极投身禁毒斗争,自觉加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,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,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、身边居民、周围朋友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,帮助他们提高自护意识,增强全社会的毒品防范能力。
三、共建共享,携手共进,努力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。
要树立参与禁毒斗争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,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,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;要将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,积极提供涉毒领域涉黑涉恶线索。同时,也要认识到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,也是病人和受害者,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,我们要用亲情温暖、感化他们;用真情关爱、引导他们,积极帮助他们改过自新,重获新生。
广大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参与全民禁毒工作,投身到禁毒人民战争中,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。为创建“全国禁毒示范城市”、构建和谐集贤努力奋斗!
举报电话:110 15636669222 许慧
黑龙江省禁毒协会双鸭山工作站 集贤县禁毒委员会
2019年4月16日